各系、各部門:
根據(jù)學校搬遷方案和《桐城師專固定資產管理辦法》,為了順利完成搬遷工作,防止國有資產的損壞和流失,確保國有資產安全,做到有序管理。現(xiàn)將搬遷具體注意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各部門搬遷前要完成部門資產核資和登記工作,對本部門資產情況全面摸底核準,資產標簽粘貼到位。
二、在資產搬遷過程中,各單位對所管理使用的儀器設備和家具類等固定資產負有全部責任,搬挪時務必遵循“不損壞、不拉亂、不荒廢、不流失”的原則,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。
三、嚴格執(zhí)行使用單位負責制,依照資產管理系統(tǒng)中登記的使用單位,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,嚴格把握資產處置規(guī)定,嚴禁將國有資產劃為個人所有,不可隨意丟棄和處置國有資產,在搬遷期間落實資產搬遷看管責任制。在搬遷完成后各使用單位必須再次清點核對登記資產,要填列各項資產具體存放地點(樓號、樓層及房間編號),并確認資產使用管理人。
四、搬遷方案不予搬遷的家具等資產,做好資產移交工作。搬遷交接時,資產管理員要全程跟蹤,與移交人、接收人共同核對移交人名下的全部資產,確認資產標簽粘貼到位,核對名稱、品牌、規(guī)格型號、數(shù)量、存放地等信息,確保“賬、卡、物”一致。
五、做好搬遷后待報廢資產統(tǒng)一處置工作。對于清產核資后清查出的年限較長的閑置資產,不能使用的待報廢資產,要集中堆放,嚴格看管,確保在學校統(tǒng)一處置前資產不流失。嚴禁各部門私自轉移、處置國有資產,搬遷工作中對發(fā)現(xiàn)有擅自處置資產的,將按照學校資產管理辦法追究部門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
六、各部門搬入新辦公地點后,搬遷資產、待報廢資產和移交資產的總量應與搬遷前各部門現(xiàn)有資產總量一致。各部門搬遷完成后將實物資產登記明細表、資產移交清單等登記資料復印件蓋章后報送總務處,總務處根據(jù)資產信息變動情況開展資產管理相關工作。各部門搬遷完成后在一個月內抓緊完成資產貼標簽、補貼標簽工作。
七、搬遷期間資產管理的各項工作責任重大,各部門應高度重視,加強對國有資產管理的責任感,各部門之間通力配合,精心組織,在確保學校資產安全完整的前提下,如期完成各部門辦公室搬遷工作 。
總務處 監(jiān)察審計處
2021年6月28日